2023年4月,年满73周岁的王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载有同村杨某)行驶至淮阳区五谷大道时,与桑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桑某负次要责任。
经审查,本案属于两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杨某无偿搭乘王某的车辆,属于“好意同乘”。但王某不具有驾驶资格,桑某具有A2驾驶资格,其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平安财保周口支公司处购买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中途取消代驾、自己醉驾被查获的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被告人王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23年10月6日晚间,王某在上海市金山区某商场内用餐,期间喝了一瓶黄酒和两瓶啤酒。当晚22时左右,王某通过某代驾平台寻求代驾,陈某通过平台接下订单后开展代驾业务。陈某按照指示路线行驶,通过几个路口后,王某认为陈某故意绕远路,遂要求陈某下车,并结束代驾业务。
“是这样的大爷,我看您车上放着酒瓶,脸色也有点不太正常,您是不是喝酒了呀?”
“对,但是我只是喝了一瓶啤酒,而且我只是开着拖拉机在地里耕地,怎么了嘛?难道这也算是酒驾吗?”
原来李某驾驶着自己家的拖拉机在地里耕地,期间因为有点口渴便喝了自己带过来了一瓶啤酒。
但被交警发现之后,不但吊销了李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还被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