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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工新村始建于1983年,是浙江工业大学的宿舍楼,房龄已有40多岁。早在2014年前,浙工新村已有4幢房屋被房管部门鉴定为C级危房,其中最早的一幢危房认定于1993年。此次纳入有机更新范围的房屋共13幢,绝大多数房主体采用的是预制多孔板,没有抗震设防及配套用房。
从朝晖六区其中一个入口进入,沿路看到的都是年代久远的多层预制板结构房屋,灰色墙体斑驳,徒手就能抠下墙面的沙土,居民用红砖填塞阳台的缝隙,甚至部分电线“飞跨”外墙,在风中飘荡。
虽然是房龄老旧的住宅区,但朝晖六区所在的大木桥社区管理服务非常到位。小区内农贸市场、超市、学校一应俱全,社区服务中心和居委会内,工作人员不断接待到访办事的居民。
根据公示,浙工新村的房屋业主被认定为此次更新主体,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朝晖街道办事处为组织单位,并由拱墅区城市发展集团公司负责实施更新。
业主承担的改造费用为1350元/平方米,并且保证重建后原地置换的房屋套内面积与原房屋基本相等。
这意味着,一套80平方米的旧房,改造成本为10万8000元,如果业主既不选择扩充面积、又不另外购买车位的话,需要支付的费用并不高。
另外,政府还有一笔临时租房补贴,按照63元/平方米的标准发放,每户每月不低于3000元,这笔补贴先行预付12个月,此后每次发放6个月。
据《浙江日报》报道,“整个小区的更新费用约5.3亿元,其中居民自筹资金大约4.7亿元,其余资金由政府部门本身就要用到老旧小区改造上的旧改、加梯、未来社区改造等专项资金解决,从而达到收支平衡。”
对于集资出钱的问题,负责人介绍,“居民选择不扩面积也可以,方案里有相应的房型可以选择,大家基本都选择了适当扩大面积,很多老人的子女还是愿意出钱资助父母改善居住环境。”
1、居民作为危旧房重建项目的主体,需符合哪些条件?有哪些相关法律条文?
此处的居民应当理解为房屋业主,即浙工新村所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因此业主本就当然的是危旧房重建项目的更新主体。
关于危旧房重建翻建的相关事宜,各地都有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文件。
2、重建时扩大房屋面积、新增停车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产权归谁?
在扩大房屋面积,新增停车场之前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同意并获得许可后,产权归业主所有。
根据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区危险住房翻建重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房[2022]53号
第二十条对原登记的宗地范围内拆除翻建的,由宗地内的原所有权人委托申请人在房屋建成后,持相关危险住房处置批准文件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对原登记的宗地范围内拆除重建的,参照安置房相关政策办理不动产登记。
重建新增建筑面积超过5%、不足10%的部分,原所有权人可按照综合成本价购买,新增建筑面积超过10%的部分,原所有权人可按照立项同期同地段同品质二手房市场评估价80%购买,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在满足原有住户居住需求后仍有增量空间的,所增加的建筑量可用于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完善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等用途。
新增建筑面积超过5%的购房款可统筹用于弥补解危处置补助资金。
3、浙工新村模式能否复制到其他住宅区?
浙工新村的模式有其特殊性,危旧房重建不仅需要当地相关部门的许可,更需要取得一定比例业主的同意,在其他地区的住宅,当地的地方政策和民情均有所差别,浙江新村的模式仍为当地在符合各方条件下的个别案例,其他住宅区仍然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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